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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不止步 防逃再加力

——2017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前瞻

作者: 查看次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7-03-31

      ●紧锣密鼓传达中央精神,持续发力再出组合拳

      ●让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企图外逃的不敢逃、不能逃

      ●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力量

  一场春雨中,为期4天的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在北京结课。这已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举办的第三次全国培训班。在每年春季组织集中培训,渐成中央追逃办的“规定动作”。

  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抓紧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今年追逃追赃工作向何处发力?又如何做到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此次培训班的课程安排、授课内容、学员发言中可见端倪。

  从节奏看决心——
  态度决不动摇、力度决不减弱

  这是今年以来追逃追赃工作相关部署的一份“时间表”:

  1月6日,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月13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指示。

  2月24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汇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相关事宜,部署2017年追逃追赃工作。

  3月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追逃追赃工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3月7日,中央追逃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启动“天网2017”行动。

  ……

  “紧锣密鼓地组织培训,就是要推动大家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强化‘四个意识’,克服‘歇歇脚、喘口气’的思想,做到追逃追赃态度决不动摇、力度决不减弱。”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赢得了党心民心,占据了国际道义制高点。目前,已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566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410人、“百名红通人员”39人;追回赃款86亿元人民币;新增外逃人员亦逐年大幅下降。

  成绩面前不松劲,压力之下提信心。除了业务指导和经验分享外,本次培训班的目的更在于此。

   “追逃追赃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讲究的是毅力和能力,考验的是决心和责任。必须保持政治定力,继续把追逃追赃工作当战役来打。”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马海盈说,“我们有决心让追逃追赃工作在年内实现新突破。”

  从变化看方向——
  更加强调责任落实

  记者注意到,尽管还是各省区市追逃办主任带队、检察院和公安厅分管领导共同参加的“规格”,本次培训班上还是出现了不少“新面孔”。

  这一变化,并非偶然。

  作为首个来自央企的学员,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潘娜直言,通过学习,深化了认识,提高了政治站位,明确了追逃追赃也是央企的政治责任。

  “我们要担起这份责任。”潘娜说,作为发案单位的上级单位,中储粮将积极配合地方做好有关“百名红通”案件的追逃工作,贡献应有的力量。

  部分有“百名红通”案件的地市纪委书记,也是首次参加培训。对象范围“下沉一级”,用意不难理解——在提升能力的同时,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除继续邀请中央纪委、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人民银行等有关负责同志授课外,本次培训班还首次请来了“外教”和地方党委书记。

  其中,新西兰驻华警务联络官马浩明以“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案为例,讲授如何同西方国家合作开展追逃追赃。湖北省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则从落实主体责任角度,介绍了劝返“百名红通人员”郭廖武、王诚建的相关情况。

  透过这些安排,今年追逃追赃工作方向可见一斑——更加强调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追逃追赃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更加强调地方和发案单位在追逃追赃中的关键作用,更加注重压力传导;更加注重研究分析腐败分子集中逃往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国际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

  “做好追逃追赃工作,最重要的是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特别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湖北省纪委副书记肖习平说,本次培训班释放出一个很好的信号。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培训班学员名单中还首次出现了监察委员会的“头衔”。如何落实中央要求,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力量,亦将是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今年追逃追赃工作的一大看点。

  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追逃办主任王贵平介绍说,北京市纪委、监察委员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并配备了充足力量,3月22日已全部到位。

  “除形成工作合力外,监察体制改革还将从体制机制、法律保障上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支撑。”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追逃办主任罗悦明举例说,无论是参与国际合作,还是协调相关措施等,监察委员会都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从内容看重点——
  追赃防逃再发力

  4天培训下来,不少学员发现,无论是工作部署、课堂讲授还是小组讨论,追赃和防逃都是此次培训班的一大重点。从中也明确传递出追赃和防逃工作不断发力的强烈信号。

  客观而言,在追赃和防逃方面,虽有闫永明等“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经典案例,也有新增外逃人数逐年大幅下降的数据支撑,但正如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追逃办主任李书磊在开班式上所言,有的地方只追逃不追赃,没有切断外逃人员生存来源;有的地方开展防逃没有有效抓手,防逃任务艰巨。

  此次培训班在要求追逃力度不减的同时,重点强调追赃和防逃,使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企图外逃的不敢逃、不能逃,可谓正当其时。

  “追逃和追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能把人追回来了,赃没追回来。”肖习平说,要断掉外逃腐败分子的“营养源”,以追赃促追逃。

  “防住一个相当于追回一个。”山东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追逃办主任马明生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管理好相关人员的证照,其次是注重对领导干部的出境审查和对其流向境外的资金监管。

  无论是追逃追赃还是防逃,工作方式、战术打法的创新升级尤为重要。培训班上的相关建议和经验,或可成为今后开展工作的重要借鉴——

  多次为追逃追赃工作授课的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副司长张晓鸣建议,组织律师参与追赃,将刑事手段获得的证据用于民事诉讼,使民事诉讼成为追赃新常态。

  中国银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廖海同样认为,民事诉讼在经济案件中具有独到优势,建议民事与刑事双线并行,以民事诉讼的追赃促进追逃。

  北京市严把立案环节防逃阻逃关,两年来阻止职务犯罪嫌疑人出逃31人。该市某单位原负责人在首都机场边检受阻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市纪委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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