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新风
-
官方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举报指南» 举报须知
-
举报须知
作者: 查看次数: 日期:2015-09-17
一、受理范围
1.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校内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的事项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注意事项
1.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3.请如实填写,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请交代明确。
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交流中心28号信箱)
咨询电话:029-87082160